5月6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关于公布2023年度
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
第一批课题立项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度
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
第一批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
2023年度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第一批课题经过相关专业人员评议,并报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19项立项课题,现予以发布(见附件)。希望立项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抓紧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调研,保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工作。
一、加强对课题质量的管理
立项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对课题质量的管理,切实保证研究成果质量。针对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的定位和特点,各课题组须牢牢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坚持为开封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的根本方向,课题研究务必突出实用性、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二是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立足开封市情,对开封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观点、思路和对策,切忌理论堆砌、不切实际。三是切实把握发展规律和趋势,了解国内外的相关情况,结合开封市实际情况进行研判和谋划,切忌隔靴搔痒、浅尝辄止。
为了提高课题质量,政府决策研究立项课题实行事前立项事后资助。对予以立项的课题,在课题结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立项课题承担单位要坚持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规定。
二、课题完成时间
课题自立项之日起3个月(即2023年8月7日前)内完成。
在此期间,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课题研究的计划执行、课题推进、完成情况等方面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建立联络员制度。选派联络员跟踪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加强双方的联系,督促课题研究按计划和要求顺利实施。
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立项课题的计划实施,并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课题的自我管理,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立项课题的研究任务。承担立项课题的课题组不得擅自更改原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计划和预定的完成时间以及课题立项书规定的其他内容;确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的,应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更改批准。如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终止课题研究的,要及时向采购单位说明情况。
三、结项要求
自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市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结项申请。
课题组要按照课题立项要求,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报告和建议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条理清晰,行文符合学术规范,并注明参考文献,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要求。课题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在1.5万字左右,决策建议3千字左右。以上材料需结集成册、统一装订7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必须是课题组本团队的研究成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著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结项时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指定平台:中国知网、gocheck)。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不高于20%,经所在单位审查后加盖公章。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受理结项材料。
同时,课题组应及时提出结项申请,填写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成果结项申请书,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上报采购单位,经审查后进入结项程序。
附件:2023年度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第一批课题立项名单
2023年度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
第一批课题立项名单
原标题:《开封市人民政府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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